通知公告
您当前的位置: 通知公告

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(河北考区)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

时间:2022-06-29信息来源: 河北省卓越科技信息有限公司【字体:

  按照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223号)要求,结合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,现将全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调整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考试时间

 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)于81日至7日举行,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,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时间不能混用。

 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)于87日举行。

  具体安排如下:

考试日期

考试时间及科目

81日至7

8:3011:30

初级会计实务

经济法基础

14:3017:30

初级会计实务

经济法基础

87

8:3012:00

高级会计实务

  二、考务日程安排

  (一)2022715日前,省会计考办和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、雄安新区改发局,公布2022年度会计初级、高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。

  (二)2022725-87日,初级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。

  202281-87日,高级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。

  (三)202281-8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,8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。

  (四)20229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,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。

  9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,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。

  三、考试退费

  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可以在202271日至5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://rygl.hebcz.cn/)申请退还考试费用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(一)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,认真备考,诚信参加考试。有关部门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有关规定及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。

  (二)考生要按照报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,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,将不能参加考试。

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
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22629